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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4年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课题和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4-04-22 22:03  

      校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湖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4〕125号)精神,现将湖南省教育厅2014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课题和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课题

      (一)课题类型和数量

      省级课题限项为4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由评审专家择优推荐。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1、申请人须为我校在岗的研究生指导教师或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并填写《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改研究课题项目申请书》(申报表可在省学位办网站上“研究生教育教改”栏目中下载)(一式五份);

      2、申请人可以选择学位办文件的课题指南内课题申报,也可以自选课题申报;

      3、下列人员本次不能申报:

      (1)未完成已承担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虽已完成但截至本通知下发之日未报送结题报告书的项目负责人;

      (2)2012年以来获得过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负责人。

      (三)申报方式

      本次立项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项目采取课题组归口到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申报、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推荐省级项目。

      (四)项目管理

      1、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立项项目的管理,按照教育厅《关于印发< 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教改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教高字〔2001〕8号)要求进行;

      2、请有关单位组织对所有以前各年度立项且未结题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并将中期报告书(一式两份)或结题报告书(一式三份)与今年的申报材料一起报培养办。未提交中期报告书或结题报告书的单位请以书面方式说明原因。

    二、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

      (一)基地类型和数量

      省级基地从已建校级基地选报,数量为2项。

      (二)申报条件

      1、牵头学科应是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应用学科、具有专业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领域;

      2、合作单位一般应是省内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科研院所,应具有良好的实践条件和规范的管理制度;

      3、合作双方已有较长时间的产学研合作经历,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培养研究生的工作基础,当前有稳定的合作项目。

      (三)申报方式和材料准备

      根据专家意见,将进行实地考察,准备材料如下:

      1、合作双方分别具文的创新基地建设申请报告;

      2、合作双方共同填写并加盖公章的《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申报表》一式五份(申报表可在省学位办网站上“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栏目中下载);

      3、双方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合作协议等其它附件支撑材料。

      (四)项目管理

      省级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按照教育厅《关于印发< 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1〕4号),各建设单位须按时向培养办提交年度建设报告或验收报告(一式五份)。

    三、其他事项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所有类型按要求报送申报材料、中期检查、结题材料到研究生处培养办,同时提交电子文档至研究生处培养办(邮箱:hgdpyb@163.com)。受理日期:2014年5月8-9日,其它时间不予受理。所有材料均由学院(部)统一上报,不接收个人上报。联系人:吴岳忠;地点:科技楼207;电话:22183176。

    湖南工业大学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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