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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7年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立项工作的通知
    2017-03-10 09:52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响应湖南省人民政府学位办开展研究生走基层服务活动的号召,贯彻落实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相关文件精神,帮助广大研究生了解基层需求、缩短认识差距,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和实践能力,引导研究生在社会实践中奋发成才,研究生院(工作部)决定开展暑期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2017年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践对象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二、实践内容

      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须立足于专业领域、突显学科特色,结合个人专业知识背景为社会发展服务。如开展科技服务,协助实践单位解决科研、生产中的某些技术或管理问题;开展义务支教、政策宣讲、培训或进行科技、管理、法律等方面的咨询服务;结合经济建设和社会热点进行专题调研,为地方发展献计献策等。

    三、实践形式

      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实践团(队),根据学院专业特色确定主题,深入基层开展实践活动,具体形式可采取调研、帮扶、科技服务等,杜绝参观旅游或走马观花式的活动形式。

    四、申报要求

    1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遵循“学生自愿、老师参与、专业特色、社会公益、提升能力、打造品牌”的原则。

    2申报文本《湖南工业大学2017年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申报书》可在研究生院网页“下载中心”下载。

    3各学院于6月8日下午4:00之前将《湖南工业大学2017年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申报书》交科技楼205-1办公室。学校将根据申报项目计划的目的、创意和内容进行审核,择优立项部分校级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并酌情予以一定的资助。鼓励学院对研究生暑期社会(专业)实践活动予以经费资助,并立项院级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报研究生院(工作部)备案。

    四、组织实施

      1.制定方案及出征(7月1日):在专业实践开展前,各实践团队修改、完善实践方案。召开全体实践团队成员及带队(指导)老师会议,举行出征仪式。

      2.过程督导(7月1日—8月30日)

      在实践过程中,各实践团队指导教师按照实践预期目标指导研究生实践;同时,各实践团及时向研究生院(工作部)负责老师通报专业实践的真实情况。

      3.实践验收(9月1日—9月6日):各实践团队于9月6日前上交相关总结材料。材料包括:《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暑期专业实践验收报告书》(见附件1)及专业实践总结报告(5000-8000字)、成果对策建议书、成员个人总结每人1篇(3000字左右)、精选照片10张、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申报表格。

      4.展示交流与总结表彰(9月10日—9月底):9月,学校召开研究生暑期专业实践总结展示交流会,各实践团队进行汇报交流,同时对研究生专业实践先进单位及个人予以表彰。同时在学校研究生院(工作部)网页开始研究生暑期实践专栏,通过微博、微信进行及时报道、宣传。

    五、经费资助

      已立项的2017年研究生暑期专业实践按照每项4000元的标准进行资助。学院也可以增设院级专业实践项目作为补充,报研究生院(工作部)备案。各学院可多方筹措经费,用于支持研究生专业实践。

      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工作部)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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