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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工业大学2020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
    2020-03-04 15:05 罗致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教学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和湖南工业大学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做好我校2020年的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如下:
    1.导师是研究生教育第一责任人,疫情控制期间,既要注重疫情防控,也要坚持质量要求。研究生导师应利用微信、QQ、email等多种新媒体手段布置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合理布置学习和研究任务,主动为研究生提供资料,定期指导研究生按计划完成学位论文撰写,确保学位论文质量。同时,做好指导记录,以备检查。各院系应及时了解研究生学位论文进展情况,掌握受疫情影响导致可能无法按时完成论文(如无法预期完成实验),并制订相应预案。
    2.请各培养单位严格按照学校研究生培养所规定的各项内容对上半年毕业研究生进行网上电子资格审查,并于3月31日前将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何利芳老师。各培养单位研究生主管领导负责组织本单位研究生答辩资格的审查工作。
    3.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可通过网络、视频和电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对于保密论文等确实不便于在线方式实施的,也可由预答辩专家将答辩问题、评审结论、相关意见和建议等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给研究生及其导师,各学院留存必要的记录材料,预答辩工作在4月1日前完成。
    4.通过预答辩的硕士研究生应于4月13日前将论文终稿的电子版全文(去除封面、目录、版权申明、致谢、后记、参考文献等内容),以及《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相似性检测审核表》纸质稿一并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由研究生秘书汇总后按学科打包、命名后发至学位办。提交学位论文应为Word格式电子版,文件名以“学号_姓名_专业.doc”的方式命名,如:20090001_张三_计算机应用技术.doc。论文格式、排版要严格遵守《湖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编写格式》。学位论文应为参加正式答辩的终稿,学位办不接受个人检测申请。学位办负责论文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于4月17日前统一反馈到各培养单位,各培养单位根据检测结果,确定可以参加论文送审和不能参加论文送审者。
    5.研究生院学位办负责博、硕士学位论文送审(4月25日前线上(电子档),4月25日以后线下(纸质档),其中保密论文按涉密论文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评审)。送审结果将于5月底返回。
    6.学位论文答辩具体开展方式将视疫情控制情况另行通知(6月20日前完成)。各二级培养单位应科学合理组织好2020届研究生的答辩工作,已返校学生原则上应进行学位论文现场答辩,各院系根据情况合理安排答辩场次,避免答辩工作过于集中。因疫情无法返校的学生,经院系批准,可采用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学位论文远程答辩。确系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进行答辩的学生可申请适当延期,经院系、研究生院审核后另行安排答辩时间,确保不延迟毕业生的毕业时间,并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7.学位授予工作暂定6月底进行,若疫情对研究生按时毕业及学位授予带来了较大影响,将适当调整时间。对于因疫情影响而延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学生,学校将视情况增开学位评定会。
    8.请各二级培养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做好学院学位论文检测、送审、预答辩、答辩等工作的具体安排,并及时通知到各相关学位点和所有研究生。
    9.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纸质媒介。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的相关材料可以通过线上办理(将电子版及扫描件打包发送到qq或邮箱:377648218@qq.com),对于涉及需要导师或学院签字盖章的材料可由学院线上征求导师意见后学院审核统一上报学位办予以办理,纸质材料待疫情结束后再补充提交。提交各学院的相关材料由各培养单位及时公布相关人员的邮箱或qq等方便研究生线上办理。
    联系人:
    罗   致联系电话:18673353111  邮箱:54974936@qq.com
    刘   志  联系电话:18973308800  邮箱:377648218@qq.com

    研究生院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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