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体职责 研究生院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建设的政策法规,在校领导的指导下,负责学校学科建设、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检查督促校内各二级培养单位执行情况,并进行年度考核和总结;负责组织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和修订工作;组织国家和省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位点申报、建设和评估工作;负责研究生招生的宣传、报名、考试、录取和入学等各项工作;负责研究生学籍管理,培养过程管理,论文答辩,学位授予和奖助学金工作;负责组织研究生日常教学工作,组织研究生督导工作;负责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负责研究生导师遴选、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和研究生党建工作,组织实施研究生创新工作和学术活动,推进研究生学风建设,协调做好研究生生活设施及宿舍管理工作,指导研究生会开展工作,协助研究生就业协调和推荐;做好研究生年度质量报告编写工作;协助制定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与实施计划;制定和完善学校学科建设工作的政策与管理办法;负责学校双一流学科的遴选工作,组织做好各学科的申报、评估、动态调整;负责学科专项经费的预算、划拨工作。负责协调全校学科建设的日常工作,做好研究生院自身建设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 各科室工作职责 研究生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全面主持行政工作,研究生工作部部长主持研究生党建思政工作。副院长和副部长按照分工负责分管工作。研究生院内设博士点建设办、学科建设办、研招办、培养办、学位办、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办公室。各科室具体职责如下: 博士点建设办岗位职责: 1、负责学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规划、申报、实施的相关管理协调工作; 2、负责学校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的规划、申报及相关学科管理协调工作; 3、负责与国务院学位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包装联合会、省市政府、省教育厅等上级部门的联络工作。 学科建设办岗位职责: 1、统筹学校学科建设,负责学科布局结构的调整优化,研究制定促进学科建设与发展的制度、措施和办法,组织论证、起草、制定和落实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 2、负责双一流学科的遴选工作,对相关学科进行立项评审、考核和成果验收; 3、统筹学校各学科的申报、评估(含学科评估、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合格评估、专项评估)和动态调整工作; 4、组织各级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的推荐、选拔、考核等管理工作; 5、了解省内外兄弟院校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加强学习与交流,做好学科规划与发展的服务工作; 6、负责指导和督促各单位根据学科发展规划对照学位点申报基本条件做好学科建设工作; 7、负责制定学科建设经费使用办法,做好学科建设整体经费的预算、报账登记和审核工作; 8、负责建立、健全学科建设的有关规章制度,整理归档文件材料,做好学校学科建设的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及上报等工作; 9、做好上级部门下发的其他工作,协同完成研究生院其他相关工作。 研招办岗位职责: 1、制定研究生招生工作规章制度,编制招生简章; 2、编制研究生招生计划; 3、组织招生宣传工作,做好接待信访及咨询服务; 4、组织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 5、研究生招生各类材料、数据的统计、上报、归档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培养办岗位职责: 1、组织制订(修订)全校研究生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 2、制定培养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3、组织并完成制定研究生培养计划、开题、实践考核、中期考核和毕业资格审查工作; 4、管理研究生成绩和学籍,办理转学、转专业及更换导师工作; 5、负责研究生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6、研究生注册和研究生证发放工作; 7、组织研究生毕业照相,审核、填发研究生毕业证书、结业证书; 8、组织开展研究生培养的教学改革工作,组织研究生课程综合改革、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了解教师教学和研究生学习的动态、协调督导工作; 9、负责组织各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课题申报、管理、结题、报奖工作; 10、负责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管理、评审、发放工作; 11、协助学位点评估工作和研究生年度质量报告编写工作; 12、负责研究生教学与指导工作量的审核上报; 13、负责研究生教育与管理信息化工作; 1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学位办岗位职责: 1、学位论文的相似性检测、盲审、评阅、检查、答辩等环节的管理工作; 2、学位论文的质量评价和监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 3、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指导下进行研究生学位授予、学位证书发放的具体工作,办理学位证明; 4、承担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5、校内研究生导师遴(增)选、考核及专业学位校外指导教师选聘、备案等管理工作; 6、负责制定和修订有关学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岗位职责: 1、负责制定、修改和完善学校研究生教育与管理的规章制度; 2、负责开展研究生思想动态调研和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 3、负责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评审、发放及违纪处理; 4、负责研究生专、兼职辅导员队伍的建设、管理、考核、奖励工作; 5、指导各学院及各级各类研究生组织开展学术、科研、科技创新、社会实践以及各项文体活动等; 6、协助宿舍管理中心和各学院做好研究生宿舍管理工作; 7、协助资助管理中心和各学院做好研究生贷款、勤工俭学工作; 8、协助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各学院做好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9、协助组织部和各学院做好研究生党建工作; 10、参与协调学校各部门做好研究生有关的事务工作; 11、负责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各项党务工作; 12、指导校研究生会及其他研究生社团的工作;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岗位职责: 1、负责研究生院办公室日常管理及办公用品的采购工作; 2、负责研究生院公章、文件、数据和设备管理; 3、负责院内会务组织等后勤保障工作; 4、衔接学校各职能部门传达工作任务,汇总上报; 5、负责部门经费预算申报与使用管理、财务报账、学校下拨给各二级培养单位的经费登记、核算工作; 6、协调及协助各科室的阶段性重要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工作规范 研究生院班子成员必须坚持统一领导,各负其责,建立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工作规范如下: 1、坚持统一领导和院长负责制。明确分工,注重协作,把团结合作放在首位。 2、坚持积极工作、勤奋学习,共同营造“团结和谐、学习型、创新型”的工作氛围。 3、坚持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把“一切为了我校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工作理念落到实处。 4、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严格办事程序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机制,拒绝推诿拖沓作风。 5、坚持做到“突出重点、主攻难点、善抓热点、自主创新、加强调研”的工作原则。 6、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亲临现场、亲自督查的工作作风。 7、坚持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对学校负责和对研究生负责,对领导负责和对自己负责相统一,把工作责任牢记心头。 8、坚决不做违法和违反学校政策的任何非法活动。 第四章 工作纪律要求 1、要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作风。对来访或办事的学生热情接待,对来访者提出的问题要按政策和有关规定及时处理。研究生院要持之以恒地开展每日“十个一点”活动,即“仪表美一点、微笑甜一点、语气轻一点、爱心多一点、待人诚一点、心胸宽一点、推诿少一点、行动快一点、做事实一点、效率高一点”,树立良好形象。 2、研究生院全体成员要做学习的表率,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经济、社会、科技,特别是高校学科建设、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形势,不断充实新知识,丰富新经验,理论联系实际,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3、严格执行上班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工作时间认真履行职责,不擅自离岗、串岗,不办与工作无关的事,文明办公。 4、 严格请假制度。院领导请假应向主管校领导报告,并按学校要求实行书面请假制度;各科室工作人员因公、因私离岗半天及以上,要向分管领导报告,经批准后方能请假;请假时间在三天以上经院长同意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5、 严肃财务纪律,严格执行学校财务制度。 6、 要坚决贯彻廉洁、高效的原则,增强服务观念,强化责任意识,树立规范服务、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对业务范围内的事项要按程序和时限积极主动地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不予办理;对因推诿、拖延等不良作风造成的影响,要追究责任;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