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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宪”、施政 、创新 ——学校召开学科建设委员会首次工作会议
    2017-03-29 17:30  

      “学科建设在高校建设中具有‘龙头’地位,是学校办学水平、办学层次的集中体现,只有把这个龙头舞活了,整个学校建设才能做到群龙有首,有序推进。”这是校长谭益民在学校学科建设委员会首次会议上重要讲话中所作的形象比喻。

      3月29日下午,学科建设委员会在科技楼201召开。校领导谭益民、罗定提出席会议,学科建设委员会全体委员参加会议,研究生院相关负责人也参加会议,研究生院相关工作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罗定提副校长主持。

      会议将“立宪”作为核心内容,即审议通过《湖南工业大学学科建设委员会章程》。《章程(讨论稿)》共计五章二十一条,涵盖委员会的组成规则、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等。学科建设委员会任期3年。委员会职责权限共计10项,包含审议学科建设规划、学科布局、学科资源配置,学科建设项目的立项评审、中期评估和终期验收等。议事规则对委员会议事决策程序等做了具体要求。会议全票通过了该章程。

      会议明确了本届委员会在学科建设方面的施政目标,建议博士点授权建设学科和支撑建设学科采用“4+2”模式,即设立4个博士授权建设学科和2个博士支撑建设学科。同时,在硕士点学科建设方面提出2类2级建设意见,积极申报和遴选省、校两级“优势学科”“特色学科”。

      会议提出将机制和制度创新作为学科建设的动力。在机制创新方面,要形成三级共着力、团队为基础的工作体系,学校、学院、学科团队三级齐抓共管,夯实学科建设团队基础。学校、学院注重宏观管理。学科建设团队注重微观管理,实务管理和具体工作。明确学科带头人责权利,要求学科带头人从管自己、管个人转化为管团队、管整体,发挥团队力量和组织优势。在制度创新方面,研究生院牵头,广泛征求意见,全面制订和修订团队建设、考核、奖惩、经费管理等相关工作制度,待下次学科建设委员会讨论审议。

      副校长罗定提在会议总结中强调学科建设委员会的全体成员要进一步熟悉章程具体内容,遵从议事规则,提高议事效率;熟悉校内外学科建设和学位点建设情况,能结合形势做出分析判断,给出合理建议;同时要求要抓好本次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确保学科建设工作的整体推进。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

      2017.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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