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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工业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通知
    2017-05-19 17:12  

      为全面衡量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保证和提高研究生录取质量,我校对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现将考生参加我校复试的基本事项公告如下:

        一、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招生学科/专业

    英 语

    专业基础课

    专业课

    总分

    材料科学与工程

    55

    55

    175

        二、复试对象:

      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考生。见附件《湖南工业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名单》

        三、复试的具体要求

        (一)复试时间

      我校博士复试工作预计将于2017年5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博士项目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由博士项目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电话通知。所有复试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前来复试,逾期取消复试资格,不予录取。

        (二)考生复试时需携带下列材料,复试时交博士项目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1、初试时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其他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士学位、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硕士阶段的成绩单,硕士论文(附评议书),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自我评价材料(要求:装订成册做好目录)。

      4、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学位论文全文和已经通过答辩的证明材料,如尚未答辩,须提供即将答辩的证明材料。

      5、缴纳复试费: 120元/生(湖南工业大学科技楼101收费科)

      6、体检。考生到校医院(河西校区)门诊楼一楼缴费并领取体检表和化验单,将体检表和化验单上的本人信息逐项填写清楚,体检表上须贴2寸彩色证件照片。体检费45元/生。抽血时请空腹。

        (三)复试内容及形式

      复试均采用面试进行,不进行笔试。

      复试的内容与形式参考《湖南工业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具体按照博士项目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求执行。

        附: 湖南工业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名单

    序号

    考生编号

    外国语

    成绩

    专业基础

    成绩

    专业课

    成绩

    总分

    备注

    1

    115357111000001

     

     

     

    92.3

    申请考核制

    2

    115357111000002

    60

    94

    93

    247

     

    3

    115357111000003

     

     

     

    90

    申请考核制

    4

    115357111000004

    64

    93

    87

    244

     

    5

    115357111000005

    70

    74

    77

    221

     

    6

    115357111000006

    66

    88

    76

    230

     

    7

    115357111000011

    58

    89

    92

    239

     

    8

    115357111000014

    55

    66

    61

    182

     

    9

    115357111000015

    59

    56

    60

    175

     

    10

    115357111000017

    70.5

    80

    83

    233.5

     

    11

    115357111000018

    61

    62

    81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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