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衡量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保证和提高研究生录取质量,我校对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现将考生参加我校复试的基本事项公告如下:
一、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招生学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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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 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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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基础课
专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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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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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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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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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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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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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复试对象:
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考生。见附件《湖南工业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名单》
三、复试的具体要求
(一)复试时间
复试将于2015年5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博士项目学位评定委员会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由博士项目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电话通知。所有复试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前来复试,逾期取消复试资格,不予录取。
(
1、初试时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其他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士学位、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硕士阶段的成绩单,硕士论文(附评议书),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自我评价材料。
4、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学位论文全文和已经通过答辩的证明材料,如尚未答辩,须提供即将答辩的证明材料。
5、缴纳复试费: 120元/生(湖南工业大学科技楼101收费科)
6、体检。考生到校医院(河西校区)门诊楼一楼缴费并领取体检表和化验单,将体检表和化验单上的本人信息逐项填写清楚,体检表上须贴2寸彩色证件照片。体检费45元。抽血时请空腹。
(三)复试内容及形式
复试的内容与形式参考《湖南工业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具体按照博士项目学位评定委员会要求执行。
附: 湖南工业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名单
考生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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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
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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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基础
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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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课
成绩
|
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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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3551110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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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5
|
89
|
84
|
219.5
|
115355111000005
|
52.5
|
78
|
81
|
211.5
|
115355111000009
|
58.5
|
79
|
77
|
214.5
|
115355111000011
|
48.5
|
75
|
76
|
199.5
|
115355111000012
|
50.5
|
85
|
88
|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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