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将于2022年12月24日-26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温馨提醒以下注意事项:
一、准考证下载和携带证件
请于2022年12月14日起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务必保留。
二、初试日期及时间
初试日期:2022年12月24日、25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第四单元考试科目为“5”开头,考试时间为3-6小时的考生将在12月26日参加第四单元考试,考试时长以准考证规定的时间为准。考试时间为:8:30-14:30,考试时间3-6小时,含午餐时间,中间不休息,请考生自备午餐。
进入考场时间:上午8:00,下午13:30,严禁考生提前进入考楼和考场。
进入考场、开始考试、考试结束等以电铃信号为准。
三、考场地点
所有湖南工业大学考点的考生《准考证》上已详细注明:考生考试所在的校区、考场号、考场所在教学楼、座位号。
学校将根据健康上报平台中考生填报的本人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结果调整考场,结果为阴性的考生,安排在常规考场考试;结果为阳性的考生,安排在专门考场考试。请考生及时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通知,了解参考信息。
四、考生注意事项
1、由于考试时天气寒冷,考试时间较长,请各位考生注意衣着保暖、考前饮食卫生和交通安全,保持充足睡眠,坚定信心,从容应考。距离考场较远的考生尽量提前出发,以防因堵车耽误考试。
2、考生进入考场前,须出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经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考场。体温检测异常,由学校疫情防控小组研判后安排到相应考场。考生自行备好口罩,在进出考点、考场时,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检验时,可摘下口罩,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进入考场就坐后,建议全程佩戴好口罩(抗原检测或核酸检测为阳性的考生考试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
3、所有统考科目答卷实行扫描阅卷。为保证答卷的正常评阅,请务必在答卷规定的区域内作答;考生在指定的位置清楚、无误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凡漏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4、考生可在前一天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hut.edu.cn//或在考试前一天下午16:00到我校河西校区公共教学楼西门查看自己所在考场的具体位置及考点有关注意事项。
5、请考生切勿忘记随身携带有效身份证,在考试中要使用身份核验系统对全部考生的身份证进行核验。若在考前遗失身份证来不及补办的考生必须携带下列证明材料,否则不准考试:
(1)无业人员带含本人近照的户籍证明(原件);
(2)在职人员带含本人近照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工作单位证明(盖章原件);
(3)在校学生持学生证(原件)和学校教务部门证明(盖章原件),学院证明材料一律无效。
五、考试纪律
1、广大考生要认真履行报名时本人签署的《报考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工作人员管理,诚信文明应考。考试时,须凭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可参加考试。考生需在每科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点考场所在地点,按考点统一入场时间安排,积极配合考点监考工作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检查。
2、我省统一配发作答工具(包括签字笔、铅笔、橡皮、直尺、小刀、垫板、胶水),故严禁自行携带作答工具(准考证上标注的自命题作答工具除外);在每科考完后也不能将作答工具带出考场(而是原样放在桌上),否则以违纪处理。
3、我校考点每个考场都配有数字电子时钟,考生不得携带手机、手表、包等进入考场。开考铃声响后若发现考生身边有手机、手表、包等随身物品,以作弊论处。请勿携带贵重物品进入考楼,若有丢失由考生本人负责。
4、考生作答工具和自命题答题纸、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备,不得自带。自命题科目按照准考证上招生单位说明携带必需的用具。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智能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计时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个人物品请统一放在“小件物品放置处”,否则按违规处理。
5、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6、我校所有考场(教室)都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无线通信屏蔽仪,还将安排专门的巡视人员不定时地使用有关设备对考场内无线信号进行监测。考场监控录像将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全程回放审看,在回放审看中发现违纪作弊行为将依规处理。请一些心存幻想、抱有侥幸心理等不良企图的考生提前取消念头。我校考点将采取有力措施严肃考风考纪,打击违纪、作弊等行为。
7、对于考试不诚信、违纪作弊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并将其违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对作弊的在校学生,学校按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于破坏考试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等部门将坚决严厉打击,绝不姑息。涉及《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舞弊的行为将追究刑事责任。
六、违纪违法行为举报电话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电话:0731-88090301
湖南工业大学举报电话:0731-22183091
湖南工业大学研招办电话:0731-22183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