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社厅关于转发< 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5个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和资阳人才网发布):
一、招聘条件、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年满18岁(截止报名时),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和招聘岗位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
完全相同
所有参加报考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必须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国家公务员;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招聘岗位为市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范围及对象详见附件1《资阳市2015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书等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专业及学历均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
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的留学归国人员,不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条件限制。
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日期计算截止至2015年11月14日,年满18岁"是指1997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 1979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
招聘条件中要求相应工作经历的,其计算时间截至2015年 11月 14日,不含学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经历。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此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登陆资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zypta.gov.cn。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14日- 11月18日;照片审核时间为2015年11月14日- 11月19日12:00;缴费时间为2015年11月14日- 11月19日。
(三)网上报名及缴费程序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资阳市2015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等信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注册、填报信息。报考者须先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并如实、准确填写《资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个人信息务必真实、准确,所留联系电话在公招考试期间务必保持畅通,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本人自负),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上传照片为报考者本人近期的免冠正照,规格为JPG格式15-25K。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为报名阶段的照片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和考核阶段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照片,不进行其他资格审查。请报考者按照岗位条件,结合本人情况选择报考岗位。照片审核合格者,不能再同时报考其他岗位,照片审核不合格的,应于照片截止时间截止前重新上传照片。
3、缴费。经审核合格的报考者,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及时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笔试考务费50元。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全部减免笔试考务费:
(1)《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区(市)县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符合上述减免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先缴费,在笔试前5日至笔试后5日内凭以上所需证件和准考证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培训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退费从缴费银行直接退给考生帐户。
4、打印报名表。上传相片合格并成功缴费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资阳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已缴纳考务费的报考者,于2015年11月30日至12月5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资阳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或《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笔试分为A、B两类:A类考《综合知识》;B类考《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综合知识》的考试范围详见省人社厅2014年9月28日修订发布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的考试范围详见省人社厅、省卫计委2014年4月22日印发的《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具体分类详见附件1《资阳市2015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笔试各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开考比例
报考同一岗位须形成竞争,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应不低于3:1,确属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须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批准后,开考比例方可放宽至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应聘者意愿进行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市人社局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调减招聘岗位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的情况在资阳人事考试网、资阳人才网上公告。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调减或取消后,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其他相同或相近的招聘岗位参加考试。
(二)笔试时间及科目
2015年12月5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综合知识》或《卫生公共基础》。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二证缺一不可)到指定的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于2015年12月中下旬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公布。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培训考试中心申请查分,查分结果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12月31日前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有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三)政策性加分
参加国家、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及"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报考人员,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级团委(或人社、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在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参加"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计划"的报考人员,截止报名时,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每工作满1周年,在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符合《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
身份证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务于2015年 11月20日18时前将准考证或报名信息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服务所在地县级组织部、团委、人社局或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考生身份、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服务期间的相关考核情况)、评为优秀的证明材料、服务证书(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交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毕业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报考人员,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弄虚作假、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根据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参加笔试人数和招聘名额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并进入。如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笔试合格的人员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但如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对象的人数和招聘岗位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即进入资格复审对象的人数小于或等于该岗位招聘人数),将调减或取消招聘名额,调减或取消招聘的岗位情况将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和资阳人才网上公告。
。
各招聘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负责面试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时间为2016年1月6日,地点在资阳人才市场(联系电话028-26658100)。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时应提交《报名表》(详见附件2)、准考证和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籍证明、职称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要求现场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证明,请考生提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注册。与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的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手续,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已婚人员须提供本人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或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提供的生育情况证明;非在职人员须由所在村(居委会)出具其本人身份及现实表现证明报考人员系党政机关在编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职工的正式证明(加盖公章);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证明(加盖公章);系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的,须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加盖公章)和社保缴纳存单;系军队复转人员的,须提供服役部队团级及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者,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人,并发给面试通知书。面试由市人社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市纪委、监察局对面试工作进行全程指导、监督。
递补时间为
如有面试对象主动放弃或在资格复审中被取消面试资格,达不到面试比例时,可在本招考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依次递补后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面试仍然进行,面试结果有效。面试当日,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员。因资格审查、考生缺考等原因导致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有关证明材料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不能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形成竞争招聘岗位的最低面试成绩,否则,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五)总成绩公布
考生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含加分)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资阳人事考试网、资阳人才网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各岗位的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学历高者优先。若前三项均相同,则再组织一次面试。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和《关于修订<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0〕19号)。体检必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检费由报考人员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地点由主管部门指定二甲以上综合医院。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不进入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体检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市人社局负责对招聘单位的体检和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考核内容为: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确认。凡体检和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因考生自动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经市人社局批准后,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进行体检和考核。如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则不再递补。
五、聘用及公示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资阳人事考试网、资阳人才网和招聘单位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公示后因拟聘用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到工作单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审批,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基金、调(流)动等手续。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事业、企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征得原单位书面同意其调(流)动。
事业单位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进展情况都将在资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zypta.gov.cn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考聘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个聘用环节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请考生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整个考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后,主动告知市人社部门。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七、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到该单位的组织、人事、劳资、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公正招聘的,也应当回避。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肃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
本公告由资阳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1.资格审查、报考条件、政策咨询等电话:
市审计局 26110662 市城管局 26110081
龙泉山灌区管理处 27751522 市精神病医院 26229983
市人民医院 26782605
2.综合政策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26110981
3.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考试中心:26110985
4.监督电话:
(028)26110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