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研究生工作 > 通知公告 > 正文
     
    [浙江]湖州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高层次人才招聘
    2016-04-19 20:25  

      根据《湖州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湖委办[2004]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等有关精神,经核准,湖州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辅导员和行政管理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3.辅导员和行政管理岗位要求为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专任教师应届、往届均可;

      4.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专业根据此次招聘岗位特点并结合教育部有关学科目录设置进行审定;

      5.应届硕士毕业生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学位证,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往届生在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后未在湖州就业及缴纳社保(劳动用工关系不在湖州)。

    二、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湖州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度人才需求计划》(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一)注册及报名

      辅导员和行政管理岗报名时间:2016年4月15日9:00-4月26日17:00

      专任教师岗位报名时间:2016年4月15日9:00-5月31日17:00

      方式:登陆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系统(http://job.hzvtc.net.cn/recruit/)注册、填写个人基本情况,上传电子简历(简历包括个人的教育经历、工作或学习经历、学生干部经历、各项荣誉、奖励、科研情况等内容),简历名称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专业毕业院校”。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招聘系统,查看招聘进度。

      (二)资格审查

      辅导员和行政管理岗位

      资格初审:学校根据应聘材料的内容进行资格初审,于4月27日在学校网站公布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名单,并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未接到面试通知的人员,可来电查询原因。

      资格复审:应聘者携带简历中提及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就业协议书),荣誉证书原件、获奖证书原件、党员证明、学生干部证明(学校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原件、有证书者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进行资格复审。

      复审时间:2016年4月28日8:00-17:00

      复审地点:行政楼9号楼202

      未在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查的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2.专任教师岗位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1.辅导员和行政管理岗位

      考试时间:2016年4月29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形式:公寓辅导员采用半结构化面试,行政管理人员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考查内容为对岗位认知程度、胜任力和综合素质。

      专任教师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专任教师采用试讲结合面试的方式。

      考试结束后,在学校网站公布参加考试人员全部成绩。

      (四)体检、考核

      根据考试成绩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单位按规定办理进编手续(事业编制)。

    四、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及待遇

      博士研究生除正常的福利外:

      1.享受一次性安家费2万元;

      2.视配偶的实际情况可安排工作;

      3.学校视情况给予五十万元以内的购房补助经费,特别优秀的紧缺人才可适当提高;

      4.在校工作期间内,享受科研启动经费:工科类10万元,文经管类7万元;

      5.在校工作期间,享受每月500元博士津贴,校内岗位津贴和课时津贴等享受副教授起级待遇,享受时间为5年。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572-2363399

    附件:湖州职业技术学院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16年4月15日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度人才需求计划表

    学院(部门)

    岗位

    学历

    人数

    所学专业

    专业方向

    相关要求

    商贸与经济管理学院

    专任教师

    博士研究生

    1

    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

    国际贸易、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等

    本科方向为国际贸易或电子商务、贸易经济等优先

    专任教师

    博士研究生

    1

    工商管理

    会计、金融或投资理财等

    本科方向为会计、金融、投资理财等方向者优先

    专任教师

    硕士研究生

    1

    应用经济学

    国际贸易

    本科方向为国际贸易或电子商务、贸易经济等优先

    物流与信息工程学院

    专任教师

    博士研究生

    1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

    物流工程

    有对口专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

    专任教师

    博士研究生

    1

    控制理论与工程

    电机控制

    有对口专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专任教师

    硕士研究生

    1

    控制理论与工程

    电机控制

    有对口专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专任教师

    硕士研究生

    1

    机械工程

    机械设计及理论

    有对口专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图书馆

    图书管理员

    硕士研究生

    1

    图书馆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及相近专业

     

    1.图书情报学相关专业;2.本科阶段为计算机信息管理、图书情报等相关专业;3.年龄30周岁以下:4.男女不限。

    学生处

    男生公寓辅导员

    硕士研究生

    3

    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类、哲学类、法学类、政治学类

     

    1.2016届硕士毕业生;2.中共党员;3.在大学期间(包括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班长、团支书或校、院系主要学生干部(包括校院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党支部书记、校级社团主要负责人等)或研究生期间担任兼职辅导员满一年;4.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5.入住男生公寓,限男性报名。

    院办

    行政管理人员

    硕士研究生

    1

    行政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高等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学、汉语言文字学

     

    1.2016届硕士毕业生;2.中共党员;3.本科专业与研究生专业相近。

    招生就业处

    行政管理人员

    硕士研究生

    1

    计算机类

     

    1.2016届硕士毕业生;2.本科专业与研究生专业相近。

    远程教育学院

    行政管理人员

    硕士研究生

    1

    成人教育学、农林经济管理

     

    2016届硕士毕业生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