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汉寿县部分事业单位集中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5.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
此外,凡属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才,如愿到汉寿县事业单位工作,可不参加本次硕士研究生集中招聘考试,不受本次集中招聘编制、岗位和条件限制,本人向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县人社局专技股联系申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并考核合格,报县委编委全会研究同意后,即可按程序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
三、招聘单位、数量及专业
本次集中招聘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均使用事业单位正式编制,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并纳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引进人才库统一管理。
本次共招聘17名。具体单位、数量及专业见附表。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 2017年12月1日 9:00-12月31日12:00
网上资格审查:2017年12月1日 9:00-12月31日13:00
网上缴费: 2017年12月1日 9:00-12月31日17:00
2.报名网址
汉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3.报名程序
浏览汉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入“汉寿县2018年度集中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报名入口”,登录网上报名平台-> 填报信息->上传照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查验报名信息->报名结束。
报考人员须对照招聘条件,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报名期间除个人电子照片之外,不须上传其他电子文档。
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电子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宽高比例1:1.2-1.4,大小为4-20K;照片像素的参考数值:宽度130,高度170。
网上报名后,查询招聘单位的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不得更改个人资料。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于2017年12月1日-12月31日期间登录汉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未审查的考生请及时与用人单位联系。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12月1日9:00-12月31日12:0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通过后,在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考务费,网上缴费前期准备:
缴费成功即报名程序完成。
2017年12月31日9:00前公布验证信息,如个人信息遗漏,请在2017年12月31日10:00前与汉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736-2858181)。
2017年12月31日11:00前在网上公布报考人员名单。
五、资格复审
1.对象
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超过5:1的岗位,先进行笔试,然后进入面试,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未超过5:1岗位的报考人员,只进行面试。
具体见2018年1月5日18:00前公布的《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2.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1月10日-12日(每日9:00-17:00)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地点:汉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八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3.要求
报考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大学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大学本科毕业证、《研究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件。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因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每个环节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随时取消其资格。
六、笔试、面试
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在汉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公布。
七、成绩合成和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只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成绩排名。
八、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方可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照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九、考核
考核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
重点是考核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是否违反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十、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经招聘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聘对象,并将拟聘对象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经审查合格拟聘对象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对象,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拟聘用的应届毕业生须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
2018年8月31日以前,在体检、考核等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岗位(计划)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十一、注意事项
1.应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不得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有关证件及信息,否则,取消其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
2.应考人员应密切关注考试工作进程,注意浏览汉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相关信息,以免贻误考试时间。
十二、咨询电话
1.政策咨询电话:
0736-285818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36-2828939(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办公室)。
2.考务、技术咨询电话:
0736-2860290(县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3.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招聘岗位表。
附件:汉寿县集中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岗位表(点击下载)
中共汉寿县委组织部
汉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