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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6-03-31 09:09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6

    (长期招聘)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教育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即不限报名对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12月30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www.sydwzk.jshrss.gov.cn。

    三、招聘政策咨询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工资和保险待遇,高层次人才、博士人才享受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等待遇,详细情况请登录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ypi.edu.cn/)查询。具体待遇可以面议或电话咨询。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4-87433015、0514-87433021

      联 系 人:傅老师、张老师、罗老师

      邮箱:co_co2015@126.com

      详细信息:http://www.91boshuo.com/

      附件: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长期招聘)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03月23日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长期招聘)

    岗位
    代码

    招聘单位

    经费来源

    招聘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
    及其等级

    人数

    学科、专业(方向)

    学历

    学位

    其它资格条件

    招聘对象

    单位所在地

    其他说明

    1

    化学工程 学院

    全额拨款

    专任教师

    专业技术岗

    1

    化学工程、化学工艺

    研究生

    博士

    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者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

    不限

    江苏省扬州市华扬西路199

    引进高层次人才

    2

    机械工程 学院

    全额拨款

    专任教师

    专业技术岗

    1

    机械工程类、力学(工程力学方向等)、材料科学与工程(金属材料方向)、载运工具运用工程(汽车方向)

    研究生

    博士

    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者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

    不限

    引进高层次人才

    3

    电气信息 工程学院

    全额拨款

    专任教师

    专业技术岗

    1

    机电控制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研究生

    博士

    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者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

    不限

    引进高层次人才

    4

    建筑工程 学院

    全额拨款

    专任教师

    专业技术岗

    1

    土木工程类、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建筑技术科学、道路与铁道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建筑材料、道路材料等方向)

    研究生

    博士

    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者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

    不限

    引进高层次人才

    5

    经济管理 学院

    全额拨款

    专任教师

    专业技术岗

    1

    工商管理类、审计类

    研究生

    博士

    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者可放宽至硕士研究生

    不限

    引进高层次人才

    注:本次招聘学科专业名称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3)》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颁布,2005年12月补充修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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