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拟以非事业编制合同制方式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岗位实际需要,特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一定的理论素养。
(二)热爱并愿意长期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感强,工作岗位服从学校安排。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内一本招生大学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或硕士毕业研究生,或国外知名大学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具体见招聘岗位及要求);专业基础知识扎实,专业实践技能优良。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心健康,体检符合我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五)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具体条件,详见“招聘岗位及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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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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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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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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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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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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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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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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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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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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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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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共党员;男5人(入住男生宿舍),女5人(入住女生宿舍)。
2.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
3.具有《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规定的国家级执业资格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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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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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技术
管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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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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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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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
电气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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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相关实际工作经历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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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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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预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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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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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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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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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相关实际工作经历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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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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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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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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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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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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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相关实际工作经历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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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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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务
管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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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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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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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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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党员,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法律执业经验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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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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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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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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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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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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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相关实际工作经历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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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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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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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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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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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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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相关实际工作经历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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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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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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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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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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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工程
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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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熟悉linux操作系统,能够熟练应用一门以上脚本语言(python等),能够参与自动化运维体系建设。
2.具有权威IT行业认证者、软考高级证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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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
(一)
湖南科技大学人事网(http://rsc.hnust.edu.cn)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2017年4月11日至2017年4月25日。
2. 报名方式: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应明确报考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且须提交如下材料以备资格初审,材料不齐,视为报名无效。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
(1)《湖南科技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以下简称《报名表》,需签名);并粘贴近期一寸彩照一张。
(2)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毕业生推荐表、毕业生获奖证书。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
(5)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复印。
3. 应聘者须于2017年4月11日至2017年4月25日16:00前(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逾期报名者视为不符合条件)将上述的《报名表》电子版、符合应聘条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后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发送E-mail至1970359255@qq.com,邮件主题注明“2017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姓名)+岗位代码”。网上报名者需在4月25日下午5点前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到湖南科技大学人事处人事调配科(综合楼423)进行核查。
(三)资格审查
1. 我校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及相关材料的资格审查。应聘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2.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及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湖南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并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
(四)
1. 考试按照招聘岗位类别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公共管理基础知识水平;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实际工作能力和操作技能。笔试、面试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类别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
3.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4. 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时间安排及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湖南科技大学人事网(http://rsc.hnust.edu.cn)。
(五)
1.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和心理测试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湖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地点为湖南科技大学附属医院;心理测试地点为湖南科技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 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心理测试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 按照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在湖南科技大学人事网(http://rsc.hnust.edu.cn)公示7个工作日。
(七) 学校审定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呈报学校校务会议审定。
(八)
1. 经学校校务会议审定同意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核准手续。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聘用。
2. 聘用人员纳入学校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相关待遇按照湖南科技大学非事业编制合同制全职教职工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科大政发[2015]3号)和《湖南科技大学非事业编制合同制全职教职工薪酬管理办法(暂行)》(科大政发[2014]99号)执行。
五、组织管理
(一)学校成立2017年度非事业编制合同制辅导员、管理服务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分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具体招聘事宜。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或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731-58291312。
六、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桃园路湖南科技大学人事处(综合楼423)
电话:0731-58290642 联 系 人:王老师,李老师
邮政编码:411201 电子邮箱:1970359255@qq.com
网址:http://rsc.hnus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