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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师范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教辅和管理人员方案
    2017-05-12 16:36  

      湖南师范大学创建于1938年,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是一所学科门类比较齐全的高等学府,是国家重点建设的“211工程”大学。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校人事处,负责组织协调招聘工作事宜。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团结协作精神强。

      (三)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四)应聘的毕业生在校期间表现好、成绩优秀。

      (五)接收的本科毕业生须为一本院校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毕业;接收的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其第一学历须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最终学历须为一本院校毕业。附属学校、幼儿园、医院除外。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国外、境外学历认证)须于7月30日前取得。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师范大学校园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16日—2017年5月18日17:30止

      2、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5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现场确认地点:湖南师范大学红楼宾馆大厅

      4、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网上报名后到现场确认的方式。

      请应聘者登陆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hunnu.edu.cn/),点击“人才招聘”栏目中“教辅行政人员招聘”进入报名系统报名,如实填写《湖南师大非专任教师岗位招聘登记表》直接上传,并自行打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应聘者携带《湖南师大非专任教师岗位招聘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包括第一学历学位证书)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凡未在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在湖南师范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予以公布。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素质考核、现场备课和试教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素质考核占综合成绩的20%、现场备课占综合成绩的2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60%。

    素质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素质考核,素质考核内容主要为普通话、粉笔字、简笔画、才艺展示或专业技能等。

    现场备课: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素质考核成绩排名先后,按1:5的比例确定现场备课人选。现场备课内容采取随机抽取命题方式,应聘者同时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完成。

    试教: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素质考核、现场备课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试教人选。试教主要测评应聘者的课堂教学能力。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采取素质考核、综合知识测试和试教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素质考核占综合成绩的25%、综合知识测试占综合成绩的25%、试教占综合成绩的50%。

    素质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素质考核,素质考核内容主要为讲故事、即兴弹奏幼儿歌曲、唱歌、临摹简笔画、才艺展示等。

    综合知识测试: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素质考核成绩排名先后,按1:5的比例确定综合知识测试人选。综合知识测试内容为幼儿教学基础知识和课堂教学备课,应聘者同时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完成。

    试教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素质考核、综合知识测试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试教人选。试教主要测评应聘者的教学活动组织能力。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应聘岗位专业知识。采取闭卷方式。

    面试: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能力等。

    采取笔试与复试(复试包括作文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5%、复试占综合成绩的65%(其中作文考试占30%、面试占35%)。

    笔试

    :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考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

    复试(作文考试、面试)

    :作文考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作文考试人选,达不到1:5的按实际人数入围作文考试。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作文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能力及与岗位的匹配性等。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采取笔试与复试(复试包括作文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复试占综合成绩的60%(其中作文考试占30%、面试占30%)。

    笔试

    :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考试内容主要为教育学、心理学和公共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

    复试(作文考试、面试):

    作文考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作文考试人选,达不到1:5的按实际人数入围作文考试。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作文考试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包括主题演讲、案例分析和谈心谈话三个部分。主题演讲采用即兴演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逻辑思维及语言表达能力;案例分析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研判能力等;谈心谈话主要考察应聘者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学生的教育引导能力等。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采取笔试与复试(复试包括专业知识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复试占综合成绩的60%(其中专业知识测试占30%,面试占30%)。

    笔试:

    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考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复试(专业知识测试、面试)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人员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选,达不到1:3的按实际人数入围复试。复试分为专业知识测试(实验技术岗位进行实验操作,其他专技岗位进行专业知识考试)与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能力等。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考试时间、地点及各环节考试成绩在湖南师范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公布,请应聘者注意关注。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相同的,附属学校、幼儿园岗位以试教成绩为准、校医院岗位以笔试成绩为准、其他岗位以复试成绩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违反政策法规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社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福利及校内绩效工资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8872231(校人事科)

      监督电话:0731—88872406(校监察处)

      湖南师范大学

      2017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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