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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下发“湖南工业大学毕业生调整改派工作流程”的通知
    2017-03-03 16:24  

      校属各单位:

      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就业协议书一经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则违约方应向权利受损方支付违约金。

      学校原则上不允许毕业生随意与签约单位违约。毕业生在签约前应与单位充分沟通、慎重选择,一旦签约就应该认真履约,毕业后按照单位的要求到单位报到上班。在毕业后一年内如因特殊情况确不能在原签约单位继续工作的,需提前与学校就业处联系,由学校就业指导处出面与单位沟通,确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约的,可按正常改派流程办理改派手续。现将“湖南工业大学毕业生调整改派工作流程”下发,请各单位及毕业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正常改派流程

      附件2:违约改派流程

      附件3: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就业调整 改派申请表

      湖南工业大学

      2009年6月17日

      附件一

      正常改派流程

      1、适用范围:

      ①无就业单位并派回原籍的毕业生找到了工作单位,需改派到具体单位;

      ②经用人单位、学校、毕业生三方协商,或单位与毕业生的劳动合同到期,双方不再续签者;

      ③到单位报到时,体检不合格,用人单位拒绝接收者;

      ④用人单位违约,又不接受学校出面协调者;

      ⑤因用人单位已不存在等原因导致协议的主体缺失。

      2、办理时间:

      属于适用范围中第一种情况的毕业生调整改派可在报到证开具后两年内办理;其他情况的毕业生调整改派须在报到证开具后一年内办理,逾期不再办理有关调整改派手续。一年后的调整按在职人员有关规定办理。

      3、办理流程:

      ①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区内用人单位之间调整的,可直接到当地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审批并办理改派手续;

      ②跨部委、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的,应返回学校经学校就业部门审核同意后办理改派手续,其流程如下:

      1)提交材料。办理改派手续须向学校就业指导处提交以下六种材料:本人书面申请、原单位退函(原就业协议书要返回学校)、新单位接收函(就业协议书、或回原籍申请)、原报到证蓝联、原户口迁移证、学生本人档案。

      2)经就业指导处验收材料后,填写《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就业调整改派申请表》,报就业指导处处长签字同意。

      3)开具介绍信。就业指导处处长签字同意后,开具专用介绍信。

      4)办理新的报到证,毕业生持所需材料(毕业生与原就业单位解除就业协议的函、毕业证书原件、《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就业调整改派申请表》、原《报到证》和与新单位签订的协议书或接收函。)及介绍信到湖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新的报到证(用人单位改到新单位的,教育厅收取150元改派费,原籍改到单位的不收取费用)。

      5)若档案在校,则返校到校就业指导处办理档案转寄手续。

      6) 若户口在校,则返校到校保卫处办理户口改迁手续。

      7)到新单位办理报到手续。

      附件二:

      违约改派流程

      1、适用范围:

      协议三方中某一方单方面自行解除协议,不按协议履行义务,主要指毕业生单方面违约,学校原则上不允许,也不同意毕业生违约。均建议毕业生按在职人员调动手续办理,如有特殊情况,需来学校办理违约改派手续者适用于本流程。

      2、办理时间

      毕业生违约改派只在报到证开具后一年内办理,逾期不再办理有关改派手续。一年后的调整按在职人员有关规定办理。

      3、办理流程

      1)提交材料。办理改派手续须向学校就业指导处提交以下六种材料:本人书面申请、原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单位、个人留存)、原单位退函、新单位接收函(就业协议书或回原籍申请)、原报到证蓝联、原户口迁移证、学生本人档案(含报到证白联)。

      2)填写调整改派申请表。经就业指导处验收材料后,填写《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就业调整改派申请表》,报学校校务会研究同意后办理。

      3)根据原协议各方关于违约有关约定,协商处理好违约金交纳等事宜,学校不收取任何费用。如已交原用人单位,应出示有关交款证明,领取新协议书(如新单位不需要,可不发)。

      4)到新单位签订协议书(如新单位不需要,此步骤可不要)。

      5)开具介绍信。就业指导处处长签字同意后,开具专用介绍信。

      6)办理新的报到证,毕业生持所需材料(毕业生与原就业单位解除就业协议的函、毕业证书原件、《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就业调整改派申请表》、原《报到证》和与新单位签订的协议书或接收函。)及介绍信到湖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新的报到证(用人单位改到新单位的,教育厅收取150元改派费)。

      7)若档案在校,则返校到校就业指导处办理档案转寄手续。

      8)若户口在校,则返校到校保卫处办理户口改迁手续。

      9)到新单位办理报到手续。

      附件三:

      湖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就业调整改派申请表

      学校名称: 隶属部门:

    报到证号

     

    姓名

     

    性别

     

     

     

    学历

     

    培养方式

     

    毕业时间

     

    专业名称

     

    原报到证红号

     

    原就业单位主管部门

     

    原就业单位及所在地

     

    拟接收单位主管部门

     

    拟接收单位及所在地

     

    申请改派理由(由本人填写):

     

     

     

     

    申请人签名:

    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学校意见:

     

     

     

    院(校)长签名: (公章)

    调配部门审批意见:

     

     

     

    负责人签名: (公章)

                               

      注:1、随表附原就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表明同意改派和拟接收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表明同意接收的函件材料。

      2、“原报到证红号”为报到证封面右下侧红色部分号码。

      湖南省教育厅学生处(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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