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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第四届高校研究生法律案例大赛在我校顺利落幕
    2019-11-25 09:58  


    20191123日,由湖南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主办,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和法学院共同承办的湖南省第四届高校研究生法律案例大赛在我校圆满结束。

    此次大赛共有来自全省13所具有招收全日制法学专业研究生资格的高校的18支队伍参加。比赛由法律意见书竞赛和言词辩论竞赛组成,赛题精选自司法实践中的民事案例、刑事案例,并进行相应改编以符合大赛可辩性的要求,邀请了法院、检察院等实务部门专家和高校教授担任大赛评委。大赛历经初赛、复赛、半决赛和决赛四个环节,充分展现了我省法学研究生的理论水平和思辨能力,也体现了法学专业的实践性特点。

    半决赛上,长沙理工大学代表队与吉首大学代表队、中南大学代表队与湖南工业大学代表队分别围绕叶富贵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这一焦点、依据事实和法律展开论辩,最终湖南工业大学代表队和吉首大学代表队挺进决赛。

    决赛中湖南工业大学代表队和吉首大学代表队围绕钱守一与我爱我家置业有限公司之间的中介服务纠纷展开激烈辩论。正反双方围绕中介服务公司未协助当事人完成房屋过户登记要不要支付剩余中介服务费用的问题有理有据、各抒己见,双方辩手思维敏捷、妙语连珠、从容不迫、见招拆招,充分展现了扎实的专业基础和高超的论辩技巧。现场四位评委根据评分规则,裁定湖南工业大学代表队夺得本次大赛冠军。

    在随后举行的颁奖典礼上,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庭唐俊平庭长对本届法律案例大赛作出点评。唐庭长充分肯定了本次大赛参赛选手整体水平较高,选手的法律理论结合司法实际的能力较强。他从法律实务的角度切入,对湖南工业大学参赛选手在决赛中紧紧抓住居间合同的本质——促成当事人与第三人签订合同就完成居间义务并有权请求居间报酬这一要点展开攻辩表示赞许;同时他表示,吉首大学代表队作为反方立场立论难度较大,但其仍然能够从容不迫、见招拆招的精神值得表扬。他希望通过此类法律竞赛平台,提高法律人才的培养质量,推动高校人才培养与社会实际需要紧密对接。

    最后,株洲市检察院公诉处曹青处长、衡阳师范学院胡峻教授,为获奖队伍颁奖。至此,本届研究生案例大赛圆满落幕。

    此次大赛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来的教育改革系列文件精神,促进全省高校、同行之间的学习交流,推动法学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有利于培养研究生表达能力、创新能力、理论联系实践能力、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

    据悉,在言辞辩论竞赛环节中,湖南工业大学(二队)获得冠军,吉首大学获得亚军,两队荣获一等奖。在法律意见书竞赛环节中,长沙理工大学代表队,湘潭大学(二队),湖南工业大学(一队)荣获一等奖。吉首大学于大洋同学荣获最佳辩手称号,曹淑静等17名同学荣获优秀辩手称号

    (肖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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