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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4级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受助资格审核的通知
    2024-10-14 11:18  

    二级培养单位

    为规范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和发放,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和《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4级研究生(含博士生和硕士生)国家助学金受助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2024级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20222023级研究生的资格审查以之前的审记录为准,本学期不再单独审,学生个人原因变动受助资格需主动向学院报告,由学院负责统计上报研究生院

    二、受助资格

    符合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受助学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全脱产非定向研究生;

    2.没有固定工资收入;

    3.在规定的学制期限内就读和未处于休学状态的研究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将被视为有固定工资收入而不符合受助条件:

    1.在校外担任企业法人、各类企业管理人员等;

    2.定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3.购买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等。

    有下列情况的研究生含老生停发本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后期不予补发):

    1.10月20日前档案未在校。

    2.10月20日前未缴清学费。

    3.受到校级处分者,停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一年

    三、审核流程

    1.学生自查。学生本人应对照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受助条件开展自查,符合受助条件的填写《承诺书》(附件3)手写签字并按手印,并于1024日前上交学院,承诺书学院统一留存备查。未按时提交《承诺书》的视为自愿放弃受助资格。

    2.学院审查。各学院根据要求对学生的个人档案是否到校、有无固定工资收入等进行审查,填写《XX学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格审核表》(附件4),学院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1024日前将纸质版报送崇德楼204-1,电子版发送至yjsjygl@hut.edu.cn。申报名单在本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

    3.学校审核。研究生院将对各学院供的材料进行汇总审核,最终确定2024级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名单。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加强研究生诚信教育,并建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档案跟踪管理,及时将有异动情况的研究生信息上报,由研究生院核定暂停或恢复发放国家助学金。

    2.研究生应如实申报,申报材料如有弄虚作假、隐瞒不报,一经查实,追回补助资金,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附件:

    1.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2.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3.承诺书

    4.XX学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格审核表

     

                                                           研究生

                                                                                           2024年1014

     

     

    附件【1.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pdf已下载
    附件【3.承诺书.docx已下载
    附件【2.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docx已下载
    附件【4.xx学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格审核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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