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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往返票办理办法
    2011-10-10 19:43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含学历教育的民办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科研机构)、军事院校和中学小学在校就读,家庭居住地和学校不在同一城市,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

      第二条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科研机构、军事院校在校学生凭注明乘车区间、加盖学校公章、贴有火车票电子优惠卡(以下称优惠卡)的学生证,中小学生凭学生证及学校书面证明每年可购买四次家庭居住地到学校的往返火车硬座半价客票、加快票和空调票(简称学生票或学生往返票);动车组列车只售二等座车学生票,学生票为全价票的75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毕业生凭学校书面证明可购买一次学生票。

      第三条 学生票乘车时间限定为每年的暑假6月1日至9月30日、寒假1月1日至3月31日。

      第四条 学生往返票按近径路发售,返程票票面注明“学返”字样。学生同时购买往、返程票时由学校所在地车站对优惠卡次数进行两次核减;购买联程票或乘车区间涉及动车组列车的,可分段购票。学生票分段发售时,由发售第一段车票的车站在优惠卡中划销次数,中转站凭上一段车票售票,不再划销乘车次数。

      第五条 学生往返票每年暑假和寒假集中办理两次,铁路局、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高等学校共同配合,于每年的5月20日及11月10日前完成客流调查工作。

      第六条 学生往返票原则上由学校所在地车站组织各学校集中办理,剩余车票车站设专口发售。

      1. 暑假

      学生往返票集中办理时间为:6月25日至7月5日;学生在学校所在地车站自行购买返程车票(返校)时间为:7月6日至7月30日。

      集中办理期限(乘车日期):学生往程票为:7月1日至7月20日、学生返程票为:8月20日至9月10日。

      2. 寒假

      学生往返票集中办理时间原则为:放假前20至10天;学生在学校所在地车站自行购买返程车票(返校)时间为:放假前9 天至放假后5 天。学生往返票办理的具体办理时间和车站,由铁道部与教育部在每年10 月学生运输工作协调会后公布。

      第七条 办理学生往返票的车次,由铁路局在集中办理学生票前向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公布。学生在学校所在地购买返程票的乘车站原则上为列车的始发站。

      第八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各学校做好学生运输工作,通过错开学校放假时间、错开铁路客流高峰期,保证学生均衡运输。

      第九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学生基础信息资料库,并于每年11月前根据招生情况予以更新,向铁路局提供学生客流基础资料(格式见附件1),为铁路局预测学生客流流向、流量,合理安排运力提供参考依据。

      第十条 各学校指定具体部门负责学生票办理工作,与车站建立联系制度,集中提交学生往返乘车计划(格式见附件2、3),协助车站办理本校学生购票工作。

      第十一条 办理学生票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附加费用。

      第十二条 集中办理的学生票原则上不办理退票,特殊情况需退票时,由学校集中办理。

      第十三条 客票代售点原则上不得办理学生返程票。

      第十四条 各铁路局要根据本办法制定学生返程票操作规程,并予以公布。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铁道部运输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铁道部办公厅2007年9月7日印发

      

    附件一:使用“学生购票优惠卡”须知

    学生订购优惠火车票必须持有购票优惠卡

      目前我国有成千上万的大中专在校学生,每年暑假、寒假都有大量学生学要回家探亲休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家庭住址与所在学校不在同一地方且没有工资收入的大中专学生,可凭其学生证购买优惠火车票,这是国家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假期回家休假的优惠和照顾。但是近几年来,有不少犯罪团伙利用国家对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的政策,大量制造和贩卖假学生证,给国家铁路部门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为了维护铁路售票秩序,保护广大学生和国家的利益,打击制造和贩卖假学生证的违法行为,铁道部、教育部确定使用学生购票优惠卡购买学生优惠火车票。

      使用“学生购票优惠卡”须知:

      一、“学生购票优惠卡”的特点

      1、“学生购票优惠卡”是采用目前世界上最先进的电子标签技术制作;

      2、该卡由非接触的微型IC、发射天线、震荡电容组成;

      3、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防伪技术对其进行加密、解密、识别;

      4、微型IC可存储学生基本信息和购票次数。

      二、使用时的注意事项

      1、优惠卡必须粘贴在学生证内页上;

      2、粘贴后(无论正斜)严禁揭下重贴;

      3、不要折叠优惠卡成锐角;

      4、学生在购票时学生证中不能夹带其它非接触式IC卡。

      三、“学生购票优惠卡”在下列情况下将被损坏

      1、揭下粘贴在学生证上的“学生购票优惠卡”;

      2、严重折叠“学生购票优惠卡”;

      3、IC芯片被硬物压坏或被水浸泡等。

      如果系人为因素造成该卡的损坏,由学生自己负责。

      四、使用方式

      1、卡内存有乘车次数4次,购票时由火车站售票人员划减;

      2、每学年由学校运用所配读卡设备对“学生购票优惠卡”充值一次(每学年可乘四次);

      3、火车站对贴有“学生购票优惠卡”的学生证或电子学生证出售火车优惠票(不粘贴在学生证上不对其售票)。

      五、优惠卡粘贴在软皮封面学生证中的注意事项

      由于软皮封面学生证容易被折叠、弯曲,相对于硬皮封面学生证而言,粘贴在软皮封面学生证中的优惠卡更容易被损坏,因此我们建议有关学校采用硬皮封面学生证。如果由于各种原因无法更换软封皮,则可以在软皮封面学生证中插入硬纸片,硬塑料片(不要插入非接触式IC卡或铁皮),以使学生证不易被弯曲、折叠,从而达到保护优惠卡的目的。

    铁道部 教育部

      

    附件二:关于印发《学生往返票办理办法》的通知

    各铁路局:

      为进一步做好学生寒暑假运输工作,依据《铁路旅客运输管理规程》,特制定《学生往返票办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执行,并做到:

      1.铁路局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信息沟通机制,指定部门(专人)负责学生运输的协调工作,共同做好学生运输组织工作。

      2.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所在地高等学校,做好学生放假、开学时间的安排;铁路局根据客流调查情况,合理配置和调整运力,为学生提供优先购票服务。

      3.铁路局、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在寒暑假之前对学生认真做好售票及铁路运营相关宣传和解释工作,使学生能够及时了解铁路运能状况以及学生往返票办理的范围、规定等,在运能确实不能满足需求时,共同做好学生乘车计划的调整工作。

      4.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学生信息交换平台,建立学生基础信息资料库,作为铁路局调配运力的依据。

      5.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火车票优惠卡管理制度,加强对优惠卡发放和使用的管理,严禁一人多卡、倒卖和转借优惠卡。一旦发现因管理不善导致优惠卡滥用的,即暂停对该学生发放优惠卡。

      6.铁道部运输局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每年10月下旬组织召开学生运输工作协调会,交换相关意见;铁道部运输局每年6月和12月上旬组织召开学生往返票工作协调会,下达学生运输计划。

      7.铁路局和省级教育厅行政部门,根据《学生往返票办理办法》做好学生票发售组织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00七年八月四日

    附件三: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办法的通知

    (教学厅函〔2011〕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各铁路局:

      自2003年实行凭附有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的学生证购票办法以来,在各地教育和铁路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各级学校的密切配合下,有效遏制了社会上制贩假学生证购火车票行为,保护了广大学生的利益,维护了铁路运营的良好秩序,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拥护。为配合实名制购票的实施、进一步做好学生寒、暑假火车票购售工作,加强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的管理与规范,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完善火车票学生优惠卡信息

      在火车票学生优惠卡(以下简称优惠卡)中写入学生身份的相关信息,以便验证学生身份,方便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

      1.自2011年秋季入学新生开始,在优惠卡中写入学生身份信息,并在高校学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中标注学生乘坐火车往返于学校与家庭所在地乘车区间。

      2.学校负责优惠卡信息的写入工作。各学校在2011年11月1日前将本校优惠卡识别器寄往售卡单位免费升级。识别器升级后,按照使用说明及要求,在优惠卡中写入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乘车区间、入学日期、优惠次数等五项内容,学校名称由制发卡单位预先写入;写入信息后将优惠卡中信息(含每张卡内存的序列号)注册到学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中,保证优惠卡写入信息与学生证填写内容、学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一致。学生购火车票时出示附有优惠卡的学生证购买优惠火车票。

      3.铁路局将优惠卡识别器软件升级。各铁路局优惠卡识别器软件升级于2011年年底前完成,自2012年寒假开始使用。

      二、加强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的使用管理

      1.高等学校严格按当年学生报到情况申购优惠卡。火车票学生优惠卡制卡单位以当年各学校招生录取及学生报到数据为依据,审核学校申购优惠卡数量,在优惠卡中预先写入学校名称并予锁定,发给申购学校。各学校每年秋季开学后,根据当年报到注册并需乘坐火车新生人数申购优惠卡数量,不得多购转卖其他学校,也不得虚报冒领为非学历教育学生或其他人员违规发放。损毁的优惠卡要寄回制卡单位换购,对遗失补领的优惠卡数量要予以严格审核。

      2.严格限定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次数。有优惠卡的学生证是购买优惠票的依据,学校应严格按每学年(每年9月至次年8月)4次录入优惠次数,铁路客票系统核定学生身份证件等相关信息和学生每年可享受的优惠次数。学生在校期间因损毁或遗失再次申请火车票学生优惠卡时,学校要在写入学生信息的同时,扣减该学生已享受的购票次数,铁路客票系统将累计学生优惠卡已购票次数,在学生购票时进行验证核减。

      3.学生乘车区间变更按铁路有关规定办理。学生优惠卡写入乘车区间时,可为学校所在地至家庭所在地,或至父母实际居住地,具体乘车区间由学生本人选定。学生在校期间因父母实际居住地变动需变更优惠乘车区间时,除修改优惠卡、学生证上优惠乘车区间外,还应在学籍电子注册数据中作相应修改,并在学生证上修改处加盖学校公章。

      三、完善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的组织管理

      各学校和铁路局要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对学生购票工作的组织管理,建立寒暑假学生购票工作联动制度,实行集体购票优先、学生自主购票为辅相结合的购票机制,切实减轻学生购票负担,提高工作效率。学校要在临近放假前组织征集学生购买往返火车票意向,做好初步核实和统计工作,提前与当地铁路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并为铁路部门进校售票提供必要的售票条件;铁路局根据学校提供的学生购票需求,做好运力调配和售票组织,提前分散暑运、春运购票人流,维护铁路运营管理秩序。

      上述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要及时报告,教育部及铁道部将适时对上述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将本通知转发至本行政区域内普通高等学校和研究生培养单位。

    教育部办公厅 铁道部办公厅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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