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
依照《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6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中央和省级资金的通知》(湘财教指〔2016〕129 号)和《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湖工大研字〔2014〕22 号),现就我校2016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单位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并按文件要求落实组成人员,负责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
2、各单位制定相应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包含课程成绩、培养环节、科研成果、社会实践四方面内容)报研究生处备案,并根据学业奖学金指标名额进行评审(附件1)。
3、学业奖学金的评审方式及流程
1)2014级、2015级、2016级博士研究生进行资格认定,资助标准为15000元/生·年。
2)2014级、2015级硕士研究生填写评审申请表(可参考附件2),2016级硕士研究生进行资格认定,上报至二级单位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确定名单后进行一周公示。
3)上交校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公示→最终确定名单及等级。
4、时间安排
1)10月28日上交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和评审细则。
2)11月8日前完成评审进行公示并上报研究生院(附件3)。
3)11月15日前校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确定最终名单并公示。
联系人:吴岳忠
联系电话:22183176
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