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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7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
    2017-10-17 10:18  
    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 2017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工作从10月17日起开始,到11月17日完成。各学院应根据湖南工业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和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为了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研究生的培养管理,请各位导师认真指导研究生制定好个人培养计划,现将具体的工作通知如下: 1、个人培养计划应严格根据研究生所在专业培养方案(2015版)的要求制定。“初定”个人培养计划时间为10月17日——10月26日; 2、个人培养计划在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录入时间为10月27日—11月12日; 3、定稿和上交“纸质版”个人培养计划时间为11月13日——11月17日; 4、相关规定及说明 (1)研究生各专业培养方案是研究生选读课程的唯一依据,学分应达到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 (2)研究生应按个人培养计划所选课程参与学习,考核通过后取得学分,否则不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研究生可自行选听未列入个人培养计划中的课程,但不计成绩和学分。 (3)《个人培养计划》一经确定,一律不予更改。 (4)同等学力和跨学科录取的研究生,应补修本科主干课程2-3门,与本科学生同堂上课,考核通过后方能进行毕业答辩。 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7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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