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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硕士研究生公共课期终考试安排
    2015-05-22 17:25  

    科目:数学物理方程

      时间:2015年06月02日(14周周二)下午14:00-16:00

      地点及专业(含进修生、重修生)分配:

      包印楼310(63人):机械工程、岩土工程、结构工程、市政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包装工程、材料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科目:数值分析

      时间:2015年06月09日(15周周二)下午14:00-16:00

      地点及专业(含进修生、重修生)分配:

      包印楼310(55人):区域生态系统管理、会计学、企业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生物医学工程、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包装工程、材料工程、网络化系统控制、冶金材料工程。

      包印楼311(59人):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应用技术、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机械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岩土工程、结构工程、市政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

    科目:研究生英语阅读与写作(下)

      时间:2015年06月16日(16周周二)下午14:00-15:40

      地点及专业(含进修生、重修生)分配:

      包印楼310(55人):伦理学、戏剧与影视学、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包印楼311(50人):管理科学与工程、区域生态系统管理、会计学、企业管理、美术学、设计学、体育管理与体育法制。

      包印楼402(51人):生物医学工程、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包装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应用技术、冶金材料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网络化系统控制。

      包印楼401(46人):绿色包装与低碳管理、人居环境设计学、岩土工程、结构工程、市政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

    科目: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艺术设计专业时间:2015年06月23日(17周周二)下午14:00-15:40

      地点及专业(含进修生、重修生)分配:

      包印楼401(49人):艺术设计,学号1—52号。

      包印楼402(55人):艺术设计,学号53—109号。

      非艺术设计专业时间:2015年06月23日(17周周二)下午14:00-16:00

      地点及专业(含进修生、重修生)分配:

      包印楼310(58人):美术学、设计学、伦理学、戏剧与影视学。

      包印楼311(57人):会计学、企业管理、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体育管理与体育法制、绿色包装与低碳管理。

    科目:自然辩证法概论

      时间:2015年06月30日(18周周二)下午14:00-16:00

      包印楼310(37人):电气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包印楼311(37人):岩土工程、结构工程、市政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机械工程。

      包印楼401(35人):网络化系统控制、人居环境设计学、冶金材料工程、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技术。

      包印楼402(38人):生物医学工程、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材料加工工程、包装工程、材料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区域生态系统管理、项目管理、物流工程。

    考试注意事项

      所有研究生在期终考试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湖南工业大学课程教学与考试管理规定》,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研究生必须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保持考场肃静,服从监考教师的调配。迟到30分钟者,不准入场;开考30分钟内,不得交卷出场。

      2、考试时请携带本人研究生证或身份证,并将证件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备检查。未携带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3、不得占座,考试座位听从监考教师统一安排,根据学号隔列就座。

      4、凡闭卷考试,考生进入考场后,所携带的通讯工具、书包、教材、参考书、笔记本以及其他纸张必须放在监考教师所规定的地点,不准带入座位。开卷考试时,不允许相互传阅书籍、资料及考试纸张,书包、通讯工具及其他纸张必须放在监考教师所规定的地点。

      5、准备好自己的考试用具,考试期间不得传借文具。

      6、考试期间关闭通讯工具,不得使用手机、文曲星等工具,一经发现以舞弊论处。

      7、考试时不准有任何作弊行为(如交头接耳,偷看,夹带,传递纸条,有意给他人看试卷,冒名顶替等),严禁考生传递试卷、答卷、相关资料,一经发现以舞弊论处,本门考试以零分计,并给予相应处分。

      8、因病(必须附有校医院证明)或因事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研究生,应当提前以书面形式申请缓考,经研究生处(工作部)审核批准后生效。缓考课程随下一年级的同一课程开课时间进行。被批准缓考的研究生,应当按研究生处(工作部)规定的时间办理考试手续。未申请或申请未准而不参加考核者,以旷考论处。旷考者,该门课程以零分计,并记入其成绩档案。

      以上考试规则如有违反,将依照《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相应处分。

      研究生处

      2015.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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