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籍管理,督促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维护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的严肃性,根据《关于印发<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的通知(湖工大政字[2017] 102号)》,现将超期未毕业研究生学业及学籍处理通知如下:
一、关于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
根据《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在校最长年限(含休学)硕士研究生不得超过5年,博士研究生不得超过6年”。各类研究生应按照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制完成学业,如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学业者,经研究生院审批,可以适当延长学习年限,但不能超过最长学习年限。
二、对超出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问题的处理
1.对2016级及以前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已严格执行《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了学籍清理。
2.对2017级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并注销学籍;对2017级入学的博士研究生限于2023年6月30日前毕业,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并注销学籍。
3.对2018级入学的硕士研究生,硕士限于2023年6月30日前毕业,博士限于2024年6月30日前毕业,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并注销学籍。
经核查,截至2022年9月19日,有3人学习年限已超期,有9人学习年限即将超期,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核查本院未毕业研究生的具体情况并落实导师责任制,对于2017级博士研究生和2018级硕士研究生应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并完成学业。2017级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如有异议,请尽快与研究生院0731-22183202联系,2022年9月23日前如无提出异议,将视为研究生本人自动放弃学籍,做退学处理,清理后学籍将不能恢复,特此公告。
研究生院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