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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示范性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5-10-11 11:43  

      工程教指委[2015]30号

    各培养单位:

      自2009年开展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以来,各培养单位积极加强与政府、行业、企业的合作,先后建设了一大批各具特色的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对提高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起到了促进作用。根据“关于委托开展示范性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遴选及经验推广工作的函”(教研司便字20140607号),为更好地总结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高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经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研究,决定继续开展“全国示范性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评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认真总结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模式,按照“全国示范性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评选办法”撰写申报材料,于2015年10月20日前通过系统报送至教指委秘书处。

      二、请于2015年9月20日前登录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网(http://www.meng.edu.cn/)中“登录内网”栏目进行相关操作。从“资源信息下载”栏目下载申请材料模板。通过“工作文档传递”栏目传送申报材料压缩包(包含申报表(pdf格式)、信息表(excel格式)、建设情况及经验介绍(word)格式)。

      三、本次申报不接受纸质材料,只接受电子版材料,逾期报送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附件一:全国示范性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评选办法

      附件二:全国示范性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申报表(略)

      附件三:申报全国示范性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信息表(略)

      附件四:XXX大学与XXX企业“全国示范性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情况及经验介绍(略)

      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二○一五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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