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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2016级硕(博)士研究生论文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2018-10-22 22:08  

    关于对2016级硕(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质量监控,提高学位授予质量,学校决定于1022日至1120日对2016级的硕(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报告对象:2016级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二、中期报告要求:

    1.在论文工作期间,研究生应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论文研究进展情况,虚心接受指导教师或指导小组的检查和指导,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论文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进入论文研究一年后,填写《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附件1),并公开进行论文中期报告。

    2.指导教师或指导小组要加强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指导和定期检查,听取研究生的论文工作阶段汇报,检查是否能达到学位的论文要求。同时指出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与努力方向。

    3.指导教师和学院应该认真核查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原始记录,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教育,杜绝一切学术不端行为。

    4.研究生应及时整理学位论文研究结果,尽早发表《培养方案》中要求的学术论文。

    5.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要求在20181120日前完成。

    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在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结束后,根据《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的检查结论,填报《湖南工业大学硕(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将上述材料于1122日前交到研究生院学位办(科技楼209室),联系人:罗致,刘志。联系电话:22183202

    附件:

    1、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

    2、湖南工业大学硕(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81022




    附件1: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doc 

    附件2:湖南工业大学硕(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附件1: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湖南工业大学硕(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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