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6级硕(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质量监控,提高学位授予质量,学校决定于10月22日至11月20日对2016级的硕(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报告对象:2016级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二、中期报告要求:
1.在论文工作期间,研究生应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论文研究进展情况,虚心接受指导教师或指导小组的检查和指导,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论文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进入论文研究一年后,填写《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附件1),并公开进行论文中期报告。
2.指导教师或指导小组要加强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指导和定期检查,听取研究生的论文工作阶段汇报,检查是否能达到学位的论文要求。同时指出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与努力方向。
3.指导教师和学院应该认真核查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原始记录,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教育,杜绝一切学术不端行为。
4.研究生应及时整理学位论文研究结果,尽早发表《培养方案》中要求的学术论文。
5.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要求在2018年11月20日前完成。
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在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结束后,根据《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的检查结论,填报《湖南工业大学硕(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将上述材料于11月22日前交到研究生院学位办(科技楼209室),联系人:罗致,刘志。联系电话:22183202。
附件:
1、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
2、湖南工业大学硕(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8年10月22日
附件1: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报告.doc
附件2:湖南工业大学硕(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