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业大学对2019年6月授予博士学位人员进行公示的通知
2019年6月20日,经湖南工业大学博士项目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术委员会主任会议研究,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决定授予谭海湖、杨玲两位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84]学位字013号文件)、《湖南工业大学“绿色包装与安全”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湖工大政字[2016]162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6月20日~2019年9月20日。
对公示名单中的人员获得博士学位有异议者,请在异议期内以书面方式向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提出异议。书面材料应包括被异议者姓名、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以及提出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如需保密,请注明)。异议期内无异议者,异议期满后颁发博士学位证书。
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6月20日
公示名单如下: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专业 |
所在学院 |
1 |
D16080500004 |
谭海湖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包材与材料工程学院 |
2 |
D16080500002 |
杨玲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包材与材料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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