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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1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1-10-18 13:01 刘志 

     

    有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1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21]103号)有关要求,为按时完成此次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系统实行国家、省级、学校三级账户,请有关学院和博士生导师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填写信息采集表,确保数据信息安全准确。

    2、本次采集博士生范围:统计时期(即202091日至2021831日)内在我校具有过学籍记录的博士生及2021930日前入学的博士生。

    3、本次采集博士导师范围:于统计时点(截止时间2021831日)时仍指导博士研究生的专、兼职博士导师及20219月招生的博士导师。

    4、导师唯一识别码为“4143011535+qtds”,姓名为“其他导师”,证件类型选择“身份证”,证件号码为“11010119490101449X” ,其他数据均填为“X”。

    5、本次采集项目范围:处于采集范围内的博士导师于202091日至2021831日主持的在研或结题项目。

    6、采集数据模板中“必填信息”(含1.1基础信息和1.2科研信息)必须填写。“选填信息”(含2.1教学信息和2.2科研信息)可自愿选择,不要求统一填写,但鼓励积极填报。

    7、请各位导师和博士生填表的时候注意不要改变表格格式,严格按照模板中的示例填写。博士导师信息采集项说明和博士生导师采集数据模板请从本群共享下载。

    上报信息采集表截止日期:1110日下午5:00前。

     

    附:已完成2020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的博导名单(人名按系统自动生成排序)

    曾广胜、郝喜海、侯清麟、刘文良、刘跃军、谭益民、汤建新、王汉青、许利剑、杨军、张昌凡、周跃云、朱和平、陈宪宏、陈仲生、何新快、贺全国、李圣清、李松、刘宗明、刘亦武、聂立波、彭利红、秦斌、谭伟、汪田明、魏珊珊、肖伸平、许建雄、银锐明、袁志庆、张华、李长云、经鑫

                                             研究生院

    202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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