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的补充通知
原定本月底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议“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情况”,因博士项目验收材料审议需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已于上星期四提前召开,现将本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时间、工作要求(程序)做如下补充:
1.2018年9月18日-10月15日前,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自行组织申报并严格按文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优中选优进行推选。并将推荐人员名单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
2.2018年10月15日-10月19日前,各学院报送申请材料,研究生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2018年10月20日-11月5日前,研究生院对通过初审人员名单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期为15天。
4.2018年11月5日后,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议→下发《关于公布2018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结果的通知》→填报《导师信息表》→录入一体化系统。
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