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加大立德树人成绩突出的优秀研究生导师和导师团队表彰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研究生导师队伍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相关文件要求,开展“优秀研究生导师和导师团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要求
(一)评选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导向,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优秀研究生导师须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素质精湛、育人成果显著。
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须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成员结果合理、培养质量突出、培养模式特色鲜明。
师德师风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
(二)评选标准
优秀研究生导师主要围绕师德师风、科研能力、培养质量、育人成效等方面进行评审。
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主要围绕师德师风、团队规模结构、团队特色、培养质量、育人成效等方面进行评审。
(三)、评选要求
坚持以立德树人、服务需求、创新能力、培养质量为导向,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和标准,避免“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客观公平公正。
二、评选指标
每个学院可推荐一名优秀研究生导师和一个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团队成员最少不能低于3人,最多不能超过8人)。
三、评选程序
1、申请人、申请团队分别向学院提交附件1或附件2。
2、学院于2023年4月21日前公示推荐的优秀研究生导师和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名单。
3、各学院于4月24日前,将推荐材料(附件1、附件2、附件3和附件4)的纸质及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
4、研究生院组织评选,推选省优秀研究生导师4人和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2个,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常务理事长单位。
在本次评选过程中,评选校优秀研究生导师10人。
联系人:刘洁
联系电话:0731-22183351
电子邮箱:342781339@qq.com
附件:1.湖南省第三届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表
2.湖南省第三届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推荐表
3.湖南省优秀导师推荐汇总表
4.湖南省优秀导师团队推荐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