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湖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操作实务》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和湖南省教育厅的领导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招聘工作事宜,学校纪检监察处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心教育事业。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具有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其他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9日至2017年5月17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请应聘者自行在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首页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并如实填写,同时请将个人详细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交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籍证明及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职称证书等招聘岗位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我校公开招聘邮箱(hnhgrsc@163.com抄送1310906855@qq.com),电子邮件标题内容要求为:“应聘岗位+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请应聘者认真对照招聘岗位要求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或未注明应聘岗位者,报名无效。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和提供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3.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后,请应聘者本人于2017年5月19日携带相关材料到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办公室(湖南省株洲市云龙示范区职教大学城智慧大道1号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503)进行现场核查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行放弃资格。提交材料清单:个人简历(纸质3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交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籍证明及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17年8月31日前必须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材料原件。
(三)资格审查
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同时公布考试时间、地点等。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
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岗位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主管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试讲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60%,试讲和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委托专门机构命题,主要考核公共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试讲和面试人选。试讲和面试以授课与现场提问的方式,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课堂控制力等基本素质。授课内容由应聘者自行选择,时间为8-10分钟,总分100分。
应聘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的岗位:采取试讲和面试的方式。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讲面试,总分100分。
各环节考试成绩在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予以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的排名先后(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为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符合政策法规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报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期内享受学校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22537623(学院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22537678(学院纪检监察处)
附件:
1.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2. 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5月9日